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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贪欲” 守好“清廉”

2020-12-14  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贪欲不遏,终受其害。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岭桥镇80后干部刘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上千万公款而锒铛入狱的案例,让人唏嘘,更值得警醒。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欲无形,却能腐蚀思想、消磨意志、败坏品行,如果任由“贪念”滋生横行,便会欲壑难、误己误事,最终步步沉沦,陷进违纪违法的“泥潭”,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从刘某以权谋私的轨迹来看,他是被群众充分信任、被组织寄予厚望的,年纪轻轻便担任了上岭桥镇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服务站负责人,在历年考核中多次获评优秀,并获得区政府嘉奖。毫无疑问,如果能够抵制诱惑、遏制贪欲,他的未来必定可以行稳致远、精彩纷呈。贪婪一时,毁掉一生。小觑了贪欲,将“生财之道”建立在违纪违法之上,终究自毁前程,踏入“不归路”。

  这其中,固然有全镇医疗保险费的收取、保管、上缴系于刘某一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缺位,让他钻了空子、屡伸黑手。但“迷恋”贪污挪用公款的“生财之道”,便是心态失衡、漠视法纪、心存侥幸的直观表现,追根溯源,实则是被贪欲“套牢”,党性缺失、信念动摇。“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遏制贪欲并非虚无缥缈的,而是面临诱惑时能保持清醒的坚固防线,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前提,是恪守为政底线的必然要求。任何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将手伸向公款公物的行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防欲如挽逆水之舟,才歇力便下流。”平心而论,身处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各式各样的诱惑,产生欲望的冲撞和心理的纠结在所难免,合理的欲望也是考验人、锻炼人、成就人的契机所在。如果不能把握量与度,看清利与弊,掂量得与失,甚至姑息“私欲”、放纵“贪欲”,就逃脱不了“蝎盛木折、欲炽身亡”的命运。《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写道:“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强化自我约束,善于自我控制,做到戒贪欲、守清廉,干事底气才会足起来,做人腰杆才会硬起来,前进道路才会顺起来。

  “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广大党员干部在遏制贪欲的问题上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立场,以务实、为民、清廉为座标,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诫言,摒弃贪念妄欲,谨守纪律红线,做到安贫固穷、清正如水、知止有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与此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应以案为鉴,通过精细化的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并加强对遏贪守廉的监管力度和教育引导,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给党员干部的贪欲上一把“锁”。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遏制“贪欲”,守好“清廉”,是一种信念、一种操守,更是一种境界。无数案例表明,沉迷于贪欲,势必步入歧途;守好了清廉,也就选择了幸福。法有眼,莫侥幸。为官者,当以“不贪为宝”作为人生信条,将“清廉”深植入思想、铭记于心中,融入于血液、刻入于灵魂。



(编辑: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