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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通报4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2016-03-17  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耒阳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问题。

    1.耒阳市农业局原种场场长郑宏周违规兼职领薪问题。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郑宏周任耒阳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原种场场长期间,不仅在农业局机关领取了规定的工资及津补贴,还在其兼职的耒阳市原种场领取补助性工资、津补贴等共计91141.8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在市审计局对市农业局审查期间,郑主动向市农业局财务上缴了其违规所得91141.80元。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郑宏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耒阳市洲陂中心校原校长李柏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16点30分,李柏生在神农广场旁的涌泉堂休闲中心8251房接受足浴服务后休息时,被市纪委、市公安局联合督查组查到。李柏生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已构成违纪。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柏生党内警告处分。耒阳市教育局给予其免职处理。

    3.耒阳市水利局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站原站长刘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点50分,刘巍在其办公室用手机玩游戏,被衡阳市纪委、衡阳市委督查室联合督查组查到。刘巍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已构成违纪。经耒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巍党内警告处分。耒阳市水利局给予其免除职处理。

    4.耒阳市水东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办原主任刘功年、长坪乡计生服务所原所长罗丽花夫妇违规办酒问题。刘功年、罗丽花夫妇以乔迁新居的名义,在耒阳市和谐花园大门右侧的五谷丰登酒店操办了17桌酒宴。两人共宴请了近亲属以外人员共计22人,收受近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共计28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耒阳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功年、罗丽花行政记过处分。耒阳市卫计局分别给予刘功年、罗丽花免职处理。(耒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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